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建筑施工企业:
为加强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管理,现将人员证书业务办理流程通知如下:
- 办理流程:陕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新申请、变更(省内、跨省)、延期、注销)以及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新申请、延期、注销)等相关业务,全部实行“个人申请、企业确认、行政许可”流程。持证人应通过“陕西政务服务网”或“秦务员APP”个人账户发起申请,待所在企业账户核实确认后进入行政审批程序。
- 办理入口:陕西政务服务网个人账户为证书业务办理的唯一合法入口。持证人员办理业务时,可通过“陕西政务服务网”或手机“秦务员APP”完成个人实名账户注册认证,并妥善保管账户及密码。凡将账户及密码交由他人维护管理,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和后果由个人承担。
- 证书核对:在证书使用过程中,持证人和所在企业应按系统提示完成证书信息核对。如认为证书信息有误,持证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前往陕西省政务服务大厅住建分中心(地址: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平安银行四楼)办理变更等事项。
- 申请原则:所有业务均由持证人自愿申请并据实提交。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按规定申请证书“调出”或“注销”业务的,所在企业应积极核实确认,协助做好业务申报。
本通知自2025年10月20日起执行。所述证书均指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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