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技术分享

Revit技巧 | Revit官方教程丨Revit中如何创建参照剖面

发布于:2024-09-30 10:59:37
13人 分享

放置参照现有视图的剖面。

可以将参照剖面放置在平面视图、立面视图、剖面视图、绘图视图和详图索引视图中。 参照剖面可以参照剖面视图、剖面视图的详图索引和绘图视图。

要创建参照剖面,请执行下列步骤:

  1. 单击“视图”选项卡 “创建”面板 (剖面)。

  2. 在“参照”面板上,选择“参照其他视图”。

  3. 从下拉列表中选择剖面、剖面的详图索引或绘图视图的名称。 (对于较长的视图名称列表,在“搜索”字段中输入关键字可以快速找到参照视图名。)

    如果没有可参照的现有视图,可以选择“<新绘图视图>”以新建绘图视图;参照剖面即会参照此新建的绘图视图。

    注: 如果该菜单列表中的某视图位于图纸上,则会在该视图旁显示详图编号和图纸编号。例如,如果选择一个绘图视图作为参照,且该绘图视图位于图纸上,则其名称将显示为“绘图视图 : 绘图 1 (1/A101)”,其中圆括号内的值表示详图编号和图纸编号。

  4. (可选)在“类型选择器”中,从列表中选择视图类型,或者单击“编辑类型”以修改现有视图类型或创建新的视图类型。

  5. 绘制剖面线。

参照剖面提示

  • 若要更改剖面中参照的视图,请选择参照剖面线,并从“参照”面板上的下拉列表中选择参照视图名称。

  • 参照剖面和被参照的视图之间没有参数化关联。 调整参照平面的剪裁平面的尺寸不影响被参照的视图的裁剪区域。

  • 如果双击参照剖面标头,将打开被参照的视图。

  • 参照剖面标头包括一个标签。 要修改标签的文字,请编辑“参照标签”参数。这是剖面族的一个类型参数。

  • 放置在绘图视图中的任何剖面必须是参照剖面。 它们不创建新的剖面视图。 “参照其他视图”选项总是处于选中状态,无法将其清除。


转载请注明来源本文地址:https://www.tuituisoft/blog/14545.html

上一篇:

CAD教程 | 如何在CAD中导入字体库

下一篇:

Revit技巧 | Revit官方教程丨Revit剖面视图的常见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