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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关于印发《中山市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项目办理房地产项目手册备案办事指南》的通知

发布于:2024-10-26 01: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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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配合推动我市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工作,提升服务质量、优化业务办理流程,结合《中山市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工业物业销售及不动产登记操作细则(试行)》(中山自然资函〔2023〕224号)有关项目手册备案工作规定,经研究,我局制定了《中山市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项目办理房地产项目手册备案办事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原《中山市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项目手册备案办事指南》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23日

(咨询电话: 88300526、88333693)


中山市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项目办理房地产项目手册备案办事指南

一、办理时点

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完成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备案之后。

二、所需资料

以下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其中资料2-6、8需提供原件核对:

(一)改造方案批复复印件;

(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复印件;

(三)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

(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及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复印件;

(六)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七)房地产开发项目登记备案申请表加盖公章原件一式两份(网上填报申请后生成打印);

(八)重新签订的监管协议(2021年1月1日后依据经批准的改造方案报建的“工改工”项目需提供)。

三、办理流程

(一)登陆“广东省数字住房(粤安居)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粤安居”)系统(网址:https://yueanju.zfcxjst.gd.gov.cn/yajzhfcspe/login),按要求完成系统注册、信息填写、材料上传等事项;

(二)通过“粤安居”系统打印《房地产项目开发备案登记表》或《房地产项目开发备案登记变更表》,备齐第二点所需资料,前往市行政服务中心B32—B35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综合窗口审核;

(三)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形式的,窗口将加盖备案登记公章。

附件:1.房地产项目备案、变更办事流程图

2.房地产项目开发备案登记

3.房地产项目开发备案登记变更

附件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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