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设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领域技术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奖励金的通知》(新建科函〔2021〕27号)、《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领域技术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奖励金的补充通知》(新建科函〔2022〕8号)要求,经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会初核,自治区建筑领域技术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现对符合奖励金发放条件的奖励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奖励对象发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领域技术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奖励金。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自治区建筑领域技术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实名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4日-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2821591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62号广场联合大厦A座13楼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教育处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总工会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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