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我局对2024年第四十三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资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发布之日起7天内,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送到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策法规科。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电话:0535-6918056
邮编:264003
通讯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23号
2024年第四十三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申请和延期审查合格企业名单.xlsx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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