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建建〔2024〕16号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和《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精神,我局组织对2024年第 7批汉寿县国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16家建筑业企业资质进行了审查,并于2024 年10月30日至 2024 年11月5日(5个工作日)公示了审查意见。
经审查,决定核准汉寿县国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16家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核准名单(2024年第7批).docx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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