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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对德宏州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84号提案关于芒究水库至公租房段防汛抗洪抢险道的答复 德建函〔2024〕81号

发布于:2024-11-07 16: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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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海星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州住建部门管理工作的关心和关注,这是对我们工作的极大鼓励和鞭策。关于州鱼种站主干道建设的提案,我局高度重视,经与德宏州农业农村局、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研究、核实,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该提案中提到的“芒究水库至公租房段防汛抗洪抢险道”,是芒市城市东南片区市政道路5号路(营水路至孔雀湖大坝20米规划道路)。道路全长2600米,宽20米。该道路于 2018年1月23日开工,项目根据征拆进行分段实施,工程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给排水、电力电信、绿化、照明、交通、桥涵等,计划投资7899.03万元。截止目前已完成营水路至东郊变电站路段980米路基、路面、排水等施工并投入使用,累计完成投资1800万元。东郊变电站至孔雀湖大坝段,因孔雀湖坝顶与坝底高差较大(约43米),工程的实施不仅对孔雀湖大坝存在安全隐患且实施难度极大,为确保大坝安全,经规划调整,剩余1620米道路不再纳入城市路网内。

因政策调整,市政道路建设已列入政府投资建设黑名单,暂时无法立项,所以提案中涉及的路基硬化、道路两侧加建安全防护设施等工作均无法实施,建议通过采取政协提案资金方式由产权单位(文旅或交通部门)进行立项实施。根据相关规定城市道路(主次干道)均不得设置限高杆,若需要设置限高杆需交警部门审批设立。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敬请批评指正,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提出宝贵意见。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3日

(联系人及电话:城乡建设科杨晓梅,0692-212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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