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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重庆市住建委关于2024年度市级部门开展的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的通报

发布于:2024-12-27 19: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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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2024年度市级部门开展的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的通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建设局,万盛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双桥经开区建设局、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重庆市本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和市外企业入渝信息动态监管规则》(渝建管〔2022〕129号)和《关于开展2024年度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渝建管〔2024〕161号)要求,我委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资质检查工作,现将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检查结果予以通报(详见附件)。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企业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从本通报发文之日起即进入为期10天的公示期,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以及异议结果不合格的,公示期结束之日起自动进入3个月整改期。

对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在整改合格前,屏蔽不合格资质信息,不得申请不合格资质的升级、不得以不合格资质承揽新的工程业务,且不得重组、合并、分立不合格资质。对整改合格的企业,我委适时对外发布公告,解除屏蔽不合格资质信息。对整改期满未整改合格的企业,依法撤回其不合格资质,向企业发送撤回资质告知书,告知书送达5日后无异议的,向企业发送撤回资质决定书,撤回其资质,对外公告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1年。

我委在“重庆市建设工程企业动态监管系统”中,向检查结果为合格的企业发送动态监管检查合格告知书,向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发送动态监管检查整改通知书。对于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可在整改期内通过系统(“重庆市建设工程企业动态监管系统”https://jsgl.zfcxjw.cq.gov.cn:9088/cqdthcqy)提交整改资料。

附件:2024年度市级部门开展的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汇总表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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