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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清远市住建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于:2025-01-09 14: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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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核心任务,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建设法治住建。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

局党组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我市住建领域实际,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将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专题学习研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党组书记、局长段军作为市委宣讲团成员,主持召开了全市住建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带头开展宣讲,结合三中全会《决定》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工作部署,对住建领域法治建设提出要求。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建设

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2024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2024年10月16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研讨,深入领会其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结合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建立,深入探讨如何以法治思维推进工作、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局党组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布置,制定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从制度建设、行政决策、严格执法、行政监督和普法宣传等各方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落细落实。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动态调整部门权责清单。对照省级和市级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完善本部门权责清单,杜绝在清单之外违规增设行政许可,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实施动态调整。

2.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印发了《关于实施清远市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事项并联审批的通知》等10份改革配套文件,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强化协同并联审批、优化服务,持续完善政策保障,提升改革力度。严格按照上级文件部署,先后推行审批事项告知承诺制办理,现已实现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应建或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以及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阶段告知承诺制审批。

3.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贯彻落实《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印发了《2024年清远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暨优化营商环境任务清单》,共制定34项工作任务,涉及20个市直改革单位、8个县(市、区)和三大产业园区,主要从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办事环节、提升办事便利度等多个方面,提升企业群众办事满意度。

(二)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1.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原则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所有规范性文件依法严格执行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今年已印发《清远市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管理规定》等2份行政规范性文件。

2.加快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制定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对外公告。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严格执行社会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今年印发了《清远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办法》1份重大行政决策。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大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力度。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开展清远市房地产领域涉稳问题专项治理,遏制我市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监管,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综合检查行动,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加强我市在建工程项目建设使用建材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在建房屋质量“业主预看房”制度试点,推动建筑工程品质提升。

2.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人员均通过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证,并持证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制定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随同执法人员到现场检查,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跟踪监督;走访了行政管理相对人,征求行政管理相对人对我局执法人员服务、执法、廉政等情况的意见。开展了涉企乱罚款问题专项整治自查工作,印发了《关于公开征集我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涉企乱罚款问题线索的公告》,并在我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刊登,公开举报电话、地址和电子邮箱,全渠道收集和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开展了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提高执法流程、案卷和文书的规范化水平。

(四)继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

1.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我局参与的行政诉讼案件均由我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未发生逾期举证、缺席庭审等情况。积极推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工作,推荐了3名工程造价方面的专业人员申报调解员。

2.抓好信访问题的化解工作。针对矛盾突出的信访问题建立应急处置预案,妥善处置信访矛盾。与市信访局联合印发我市住建领域信访突出问题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方案,扎实推进信访突出问题化解。密切关注房地产领域信访风险较大的重点项目进展,耐心细致对信访群众做好疏导教育,有效控制再次信访率。邀请市信访局业务骨干上门授课,聚焦信访工作法治化和2024年信访考核新指标新要求,为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信访工作同志授课,有力提高了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

3.全面落实政务公开。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水平和质量。在我局官方频道开设了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年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等栏目。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要工作主动公开,及时发布重要政策解读,切实回应社会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五)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1.开展内部法治宣传。制定了《2024年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专题培训,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全省国家工作人员2024年度学法考试,组织执法人员赴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行政诉讼案件现场庭审,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将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将普法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开展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法律“六进”活动,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积极推动“八五”普法宣传工作深入开展,组织清远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和行业企业参与“基层普法阵地筹建工作”,推荐了广东建工德晟工程有限公司作为2024年的基层普法阵地参加评选并入选。

三、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狠抓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各项工作。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述法内容,围绕法治学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情况进行述法,结合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进行评议。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并扎实推进,把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治建设情况、普法规划落实等纳入工作目标,坚持法治建设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

四、存在不足

回顾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一)法治宣传方式不够丰富。法治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当前普法宣传主要采用派发宣传单张、知识读本等形式,宣传形式较为单一、举措不多、创新不强、针对性不高,缺乏利用新媒体创新开展法治宣传的方式方法,宣传缺少互动性,普法受众有限,效果不够明显,需要积极探索出贴近生活、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方式。

(二)法治培训成效有待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需要直接面对群众、企业,需要有较高的法治水平和业务能力,个别执法人员法治意识还需进一步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能力还有待增强,需加大对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全面提升执法队伍的法规政策理解和运用能力、调查取证分析和研判能力等,增强法治培训实效。

(三)专业人才不足。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行政执法事项内容较多,涉及范围广、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符合规定的执法人员数量不足,不能充分满足日常执法工作开展的需要。具备法律专业教育背景、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不足,不利于法制审核工作的开展,对法治政府建设深层次的挖掘方面有欠缺,难以适应法治政府建设的需要。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中,进一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学习成果转化为生动实践。

(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工程审批管理系统数据共享交换标准3.0升级改造。加快编制《清远市中心城区人民防空工程专项规划(2022-2035年)》。其他建设工程一般项目消防验收备案推行告知承诺制。推行消防文书电子证照,实现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全流程信息化办理。

(三)加强行政决策规范管理。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规范,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和备案审查机制。

(四)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区分不同层级、不同岗位,积极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和行政执法业务等方面的培训,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灵活安排培训,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程序意识、规范意识,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定期开展执法监督。开展本系统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提高执法流程、案卷和文书制作的规范化水平。

(五)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健全以“谁执法谁普法”为主的普法责任制,制定2025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做好重要时间节点的普法宣传工作、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工作机制、落实完善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学法用法机制、组织全局干部按时高质完成年度学法考试,提高干部队伍知法、守法意识和执法、用法的水平,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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