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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阜阳关于2023年第二季度建设工程质量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发布于:2025-01-12 12: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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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阜阳经开区城市建设和管理局,市工程质监站: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城乡建设局年度工作安排,我局于6月12日-16日开展了2023年第二季度建设工程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本次检查共抽查了22个项目,其中颍州区、颍泉区、颍东区、阜阳经开区、城南新区共抽查10个项目,五县(市)共抽查10个项目,同时抽查了2个市级市政项目。检查组对受检项目的质量行为、工程管理资料和实体质量进行了检查,共下发整改通知书19 份。

(二)现场抽取原材料158组,其中抽取钢筋原材124组,检测结果全部符合规范要求;抽取砖和砌块9组,检测结果全部符合规范要求;抽取波纹管7组、电工套管5组,检测结果均符合规范要求;抽取芝麻白花岗岩1组,检测结果符合规范要求;抽取防水卷材7组、保温板材3组、防水涂料2组,检测结果全部符合规范要求;现场抽测结构混凝土强度84个构件,其中73个构件强度符合设计要求,合格率86.9%;抽测楼板厚度4个,全部符合设计要求。

二、存在问题

(一)质量行为方面

1.部分项目建设单位不能认真履行首要责任,施工单位不能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监理单位不严格履行监理责任,质量标化措施落实不到位,质量安全手册贯彻落实不到位;

2.部分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履责,部分项目监理单位现场人员与任命文件不符、人员配备不能满足工程实际需求,监理人员变更无变更手续。

3.部分项目基槽验收记录及基础分部验收记录责任主体签字不全;

4.个别项目隐蔽工程记录与工程实际不符;

5.个别项目监理未对分包单位资质进行审查;

6.个别项目使用材料与设计不符且无变更手续。

(二)工程管理资料方面

1.部分项目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采用已作废的规范标准、施工组织设计未经监理审批,个别项目缺少专项施工方案和实施细则;

2.个别项目未提供沉降观测记录;

3.部分项目植筋未提供植筋记录、回填土压实度检测报告检测部位标识不准确、检测数量不符合规范要求,预制管桩现场未做抗弯试验,未制定预拌混凝土试块留置计划,部分桩基施工记录未提供,钢筋机械连接工艺试验缺少较大总伸长率和残余变形指标,混凝土进场验收记录、施工记录不符合要求,个别项目未提供原材料进场验收记录,原材料检验指标有缺项或缺原材料进场复试报告,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原材料出厂合格证不符合要求,个别项目原材料未提供出厂合格证和出厂质量证明文件,部分项目原材料进场报验及见证取样检测无代表数量;标养试块的养护龄期不符合规范要求,钢筋机械连接无扭矩检查记录、加工检查记录,钢筋电渣压力焊无外观检查记录,个别项目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无二维码,无氯离子含量、碱总含量检测数据,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不符合要求,个别预拌混凝土配合比未调整为生产配合比,部分项目钢结构焊接未做工艺试验;

4.部分项目缺少旁站记录或旁站记录内容不符合要求,未根据工程实际施工情况记录;

5.部分项目未提供监理对混凝土的养护巡视记录。

(三)实体质量方面

1.部分项目混凝土构件观感较差,存在蜂窝、麻面、夹渣、露筋、漏浆、胀模、烂根、孔洞等现象,构造柱顶部混凝土有不密实现象,楼梯施工缝有夹渣、开裂等现象;部分项目混凝土表面修补未提供处理方案和施工记录;

2.部分项目地下室剪力墙有多处开裂现象,部分项目现浇板有开裂现象;

3.个别项目后浇带未设置独立支撑体系,个别项目塔吊穿越地下室顶板预留洞口处模板支撑体系擅自拆除,个别项目沉降缝后浇带因安装起重设备临时进行混凝土浇筑不符合设计要求;

4.个别项目卫生间楼面标高控制不符合设计要求,现浇板压槽较深;

5.部分项目楼梯间填充砌体抗震钢丝网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的钢丝网,个别项目抗裂措施施工不符合安徽省地方标准要求;

6.部分项目填充砌体马牙槎留置错误,个别项目填充砌体未按设计要求放置拉结筋,填充墙线槽随意切割;

7.部分项目构造柱钢筋偏移,钢筋加密区箍筋数量不足,箍筋弯钩及平直长度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部分梁柱核心区箍筋数量、间距不符合设计要求,框架梁拉筋绑扎间距、数量不符合设计要求,主次梁交接处箍筋未连续设置,二排筋钢筋偏移,个别项目框架柱封顶锚固长度不符合设计要求;

8.个别项目窗洞口尺寸偏差较大;

9.个别项目岩棉板外墙保温锚栓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锚栓安装不符合设计要求,保温层终端收口处网格布未翻包,网格布搭接未预留搭接长度,保温板托架不连续,门窗洞口处保温施工不符合要求;

10.个别项目防水层上翻高度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收口处固定不符合要求,防水保护层有漏做现象;

11.个别项目钢结构安装螺栓的垫片厚度不符合设计要求,钢柱支座处防火涂料的厚度不符合设计要求,部分穿墙套管未预埋,消防管道转角未设置吊架;

12.个别项目地下室防水层未做保护措施,造成防水卷材破损;

13.个别项目槽钢穿越剪力墙未按悬挑脚手架编制方案施工;

14.个别项目烟道洞口处现浇板混凝土浇筑不密实,有渗漏现象;

15.个别项目回填土有开裂、下沉现象;

16.个别项目水稳层原材料拌合不均匀。

三、处理意见

(一)对混凝土强度抽测不满足设计要求的、预拌混凝土出厂未按市城乡建设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的管理规定提供二维码合格证的和混凝土标养试块标养龄期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由各责任主体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一步检测,检测和处理结果报市检查组。

(二)对以下单位和个人进行全市通报表扬

1.国建·翰林广场F地块项目建设单位太和县国建置地有限公司及项目负责人张群,监理单位亳州市华恒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及总监阮传涛,施工单位安徽八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李俊龙。

2.阜阳工业经济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二期施工工程建设单位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及项目负责人秦昊,监理单位合肥工大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及总监郭维刚、安徽省阜阳市龙元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及总监张林,施工单位阜阳城投建设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李印兰、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陈学峰。

3.阜阳市三水厂二期暨管网分区计量监测系统工程建设单位阜阳市供水有限公司及项目负责人刘雪玲,监理单位江苏中源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总监任斌,施工单位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李永贵、阜阳市阜水实业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曹丽娟。

4.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三期(岳家湖校区)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及项目负责人孙克亮,监理单位阜阳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总监马进华、合肥工大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及总监李强,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梁欢欢、安徽省新路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项目经理冉庆宇。

(三)对以下单位和个人进行全市通报

1.临泉县众友聚龙湾小区A地块项目建设单位阜阳友恒地产有限公司及项目负责人王庆伦,监理单位安徽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及总监王将,施工单位合肥市众友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殷中华。

2.祥生云境项目建设单位阜阳祥生置业有限公司及项目负责人周小灿,监理单位安徽方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及总监赵永金,施工单位浙江宏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华祥浩。

3.阜南县科技艺术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阜南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及项目负责人聂允,监理单位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及总监张建良,施工单位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张振龙。

4.颍上县妇幼保健院综合楼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颍上县慎安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及项目负责人石祥,监理单位北京中联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及总监郭振礼,施工单位天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颍上县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及项目经理刘小拓。

四、下步工作要求

(一)聚焦问题抓整改。各参建主体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将现场反馈和通报指出的各类问题悉数整改到位,同时要举一反三,进行自查自纠,以点带面,全面排查整改工程质量隐患。

(二)聚焦责任抓落实。各参建主体单位要加强项目质量管理,严格履行质量责任。建设单位要履行工程质量的首要责任,严格按相关合同约定,督促监理、施工单位严格履行法律法规及各类标准、规范。监理、施工单位要加强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依法履行各自职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三)聚焦监督抓管理。各地要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对被查项目的问题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同时要结合工作实际,继续加强监督执法检查力度,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全面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

阜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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