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太原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规范,太原市住建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24年度海绵城市建设“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并重点对2020年1月《太原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太原市范围内应当进行海绵城市建设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进行了“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本年度海绵城市建设“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随机抽取检查了山西大学东山校区(一期)一阶段外围海绵城市(E、F、G区)、山西大学东山校区(一期)一阶段外围海绵城市(A、B、C、D区)、坞城村城中村改造保利时代项目地块一、汾东中学新建项目、山西白求恩医院、万景嘉苑、星河湾住宅小区、绿地新里城一期、万科蓝湾传奇(北地块)、太原邮件处理中心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太原坞城城中村改造项目、龙湖·长风天钜大井峪城中村改造A区项目、小井峪城中村改造万和四季项目、远大·凤玺湾(二期)、赞城五期室外园林景观工程、太原当代城MOMA一期(南堰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等16个建设项目。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海绵城市设计方案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情况、海绵城市设计方案专家论证及按照论证通过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图设计情况、项目施工现场原材料质量及按照施工图进行规范化施工的情况、雨水资源利用设施运行维护情况等。
二、检查中发现的具体问题
通过本次检查,发现部分项目未按照《太原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进行设计、施工及验收。存在执法检查中出现的问题现场整改不到位,整改报告以点代面,透水砖损坏未及时更换;蓄水池未接通电源,无法正常使用;项目设计文件设计的蓄水模块未做;下凹式绿地,实为堆高绿地;绿地内溢流雨水口型式与标准型式不一致等问题。
三、有关处理情况
依据《太原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已将相关项目未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涉嫌违法案件移送至太原市城乡管理局。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存在问题的项目建设单位要组织该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照检查发现的问题,逐项提出整改措施,立即开展整改,确实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GB/T51345-2018)要求。
二是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要结合问题整改,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太原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的问题。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落实海绵城市理念和具体要求;设计单位要结合国内海绵示范城市经验,进一步提高设计质量,并严格履行条例中规定的论证程序,并加强施工交底和现场指导;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保证建设质量和海绵设施达到“渗、滞、蓄、净、用、排”的要求。
三是下一步市住建局将分阶段对已建、在建项目加大力度进行抽查,进一步对设计、施工、运行维护等工作加以指导督促,对抽查项目中存在问题的企业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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