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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嘉兴市房地产与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物1081- 长新公寓南区46-110维修资金使用批前公示

发布于:2025-02-23 09: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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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批前公示

长新公寓南区46-110业主: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我中心对嘉兴大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交的有关长新公寓南区46-110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对拟批准事项进行公示。

凡对该公示内容的真实性或其他情况有异议的,请于2024年 8 月22 日前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至我中心。

联系电话:82872058,83990058。

联系地址:嘉兴市花园路616号。

公示时间:2024年8 月16 日至2024年 8 月 22 日。

公示内容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申请使用

资金

实施时间

1

小区屋面、外墙维修工程

15153.66

2024年

嘉兴市房地产与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 8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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