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业企业:
西藏定日“6.8”级地震发生以来,各建筑业企业闻讯而动,迅速响应,慷慨解囊,通过捐款捐物、志愿服务等不同形式,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全力支持抗震救灾工作。为全面掌握建筑领域企业在抗震救灾中的积极贡献,科学统筹灾后重建资源,现就统计建筑领域爱心企业抗震救灾捐赠投入情况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与对象
1.领域界定:在建筑领域注册的企业及机构(含建筑业资质企业及农牧民施工企业)。
2.时间范围:2025年1月7日(地震发生)至2025年1月20日24时(终止日喀则市地震一级应急响应,转入安置救助及恢复重建)期间的捐赠行为。
3.地域范围:参与定日、定结、拉孜、萨迦、昂仁、萨嘎、岗巴等7个受灾县抗震救灾工作的建筑业企业。
二、统计内容与凭证要求
(一)资金捐赠
1.统计标准
直接汇款至政府指定账户(市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的款项;定向捐助的专项资金。
2.凭证要求
银行转账捐赠需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转账回执原件扫描件,现金捐赠需提供受捐方出具的接收证明(含公章及负责人签字)。
(二)物资捐赠
1.统计标准
水泥、钢材等建筑材料;帐篷、板房等应急装备;发电机、焊接机等工程设备;饮用水、速食食品等生活保障物资。
2.凭证要求
需提供物资种类、数量、采购合同、供受援单位收据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人力投入
1.统计标准
技术专家: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等(需附执业证书编号) 。
工程队伍:按工种分类填报(如瓦工**人/机械操作手**人)。
服务时长:按照服务天数计算。
2.凭证要求
需提供受援单位出具的相关书面证明(含公章及负责人签字)。
(四)工程机械投入
1.统计标准
重型机械(挖掘机、起重机等):按照台班单价综合测算折算金额。
运输车辆:按照实际油耗、折旧费以及人工成本等综合核算金额。
2.凭证要求
需提供机械类型、品牌型号、投入时长、工程机械作业日志以及受援单位出具的相关书面证明(含公章及负责人签字)。
三、数据报送与失信处理
1.数据报送:纸质材料(包括附件报表、凭证资料)经捐赠企业负责人签字后,于2025年3月10日前递交至日喀则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前方指挥部办公室(市住建局401室)或扫描发送至工作邮箱(邮箱号:rkzcjb2025@163.com),附件报表电子表格需同步提交。
2.失信处理:对于虚报捐赠数据、伪造证明材料的企业,将依法移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并在全区建筑市场监管平台上公示失信行为。
特此通知。
附件:
1.资金捐赠情况统计报表
2.物资捐赠情况统计报表
3.人力投入情况统计报表
4.工程机械投入情况统计报表
西藏定日“6.8”级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前方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3月5日
联系人:唐新春,联系电话:18141493025; 易礼全,联系电话:18989029316。
附件下载:附件--关于统计抗震救灾建筑领域爱心企业捐赠投入情况.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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