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稳妥实施棚户区改造。根据该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政府财力,分年度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补助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棚改专项债券等各类资金;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安置房建设,多渠道解决棚改资金缺口。“十四五”以来,共投入77.28亿元,改造棚户区56个,筹集安置房源29508套。
二是充分落实公租房保障。将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纳入租赁补贴保障范围,以实物保障和租赁补贴两种方式进行保障。科学设置住房和收入审核条件,不断提高公租房申请、审批效率,大力推进保障家庭年审和动态审核工作,确保住房保障资源公平善用。预计到“十四五”末,全市公租房保障覆盖率可达8.52%。
三是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积极探索利用现有闲置存量房屋改造和发放租金补贴的方式,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着力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蒙城县完成全省“首单”收购865套已建成商品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截至2024年底,全市已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5804套,提前超额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
四是加快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在充分调查老旧小区周边和内部道路、管线系统现状的基础上,结合居民出行规律及出入口分布,对路网、管网、道路质量、管线设施、环卫设施等多种要素进行调查、评估,确定整治改造内容,制定整治改造方案。截至2024年底,共改造老旧小区285个、32831户、338.3万平方米,提前超额完成“十四五”规划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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