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治工作紧紧围绕省、市各项工作部署要求,以政务服务增值化为牵引,深入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为我市打造长三角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提供最优住建营商环境。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加强法治建设领导,主体责任全面落实
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程。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建立目标考核机制。年初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研究部署全年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考核评价细则作进一步分解、细化、落实。
二、全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部门,政务服务持续优化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的决策部署,全力打造“服务水平好、企业负担轻、审批环节少、办事效率高”的投资项目建设环境。
(一)全面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
牵头全市建设部门梳理编制10项获取经营场所政务服务增值化服务指南并上报省建设厅。制定印发《嘉兴市住建领域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实施办法》,在工程建设、住房、城市建设、法治建设、行业惠企等五大领域共提出18条增值化服务事项,聚焦企业办事需求痛点难点堵点,优化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服务资源配置,创新我市增值化服务改革措施,相关改革成果梳理上报省建设厅,推进了全市住建领域政务服务从便捷服务到增值服务全面升级。
(二)全市推进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改革
牵头全市建设部门推进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改革,构建市政基础设施统筹配套和协调服务机制,全面提升市政公用服务质效。一是谋定总体思路。制定联合报装实施方案针对存在问题和困难,统筹谋定全市联合报装工作思路和重点举措。二是完成系统配置。牵头全市相关部门及水电气网企业联络员,积极完成审批系统事项认领、系统账号配置和角色配置,测试件流转等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的改革推进体系。三是设立报装专窗。在全市政务服务中心和“浙里办”分别设置线下线上联合报装窗口,以窗口为纽带,打造政企服务“一支队伍”,落实联合报装“一次办结”。四是强化业务培训。组织相关部门及水电气网企业,进行系统实操业务培训,保证系统操作人人会用、个个过关。截至2024年底,嘉兴市已完成办理联合报装事项253件,基本实现了联合报装集成办理、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覆盖和“一次办成、一次办好”的改革目标。
(三)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工作
积极开展建设系统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提升专项行动,着力破解事项清理不彻底、机构服务不规范等问题。一是梳理事项清单,推动全量入库。牵头局业务部门开展建设领域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梳理工作,参照省清单,共梳理我市建设系统10项中介服务事项,其中由申请人自主决定是否委托中介事项3项,由审批机关委托中介开展的技术服务事项5项。二是引导中介机构入驻中介超市,根据全市统一要求,牵头梳理建设领域中介机构名录并引导入驻嘉兴市网上中介超市,梳理引导10个事项涉及的26家中介机构入驻。三是规范中介服务,牵头业务条线制定建设领域中介服务规范和标准,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中介行业自律,强化收费监管,着力建设规范有序、监管有力、服务高效的建设领域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
(四)牵头开展全生命周期数字化改革工作
在省建设厅统一部署下,牵头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改革工作,制定《嘉兴市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进一步深化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围绕建筑单体(房屋)编码、全过程数字图纸、全生命周期管理等领域8方面制定了21项重点改革任务,在全市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试点建筑单体赋码落图业务培训和“房屋建筑码”接入应用宣贯培训,新建建筑单体赋码落图工作在全市全面落地,制定了全域存量房屋数据治理方案和房屋建筑码应用场景方案,推进了房屋建筑码公共服务应用。
(五)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制定出台分段施工、分期验收两个规范性文件,全市延续相关改革工作。全市开展分段施工项目共63个,涉及项目投资额共298亿元,平均提前开工时间60天。全市开展分期验收项目共17个,涉及项目投资额共101亿元,平均提前投产使用180天。截止12月底,我市建筑许可营商环境无感监测指标继续位列全省标杆指标。我局也荣获市政府颁发的2023年度嘉兴市打造“浙里最嘉”营商环境最优市成绩突出集体。牵头的工程审改具体工作如分期验收和推动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等内容入选国家发改委全国优化营商环境第22期情况交流,经验印发全国。
三、全力服务中心工作,法制保障坚强有力
(一)不断更新完善初审员制度
持续更新完善初审员制度,局属各中心确立专门法制初审员,对各类行政行为进行提前审核把关,查漏补缺。法规处积极开展对各单位初审员的培训指导,定期、不定期开展法制审核培训,推动初审制度不断完善。通过进一步明确各主体的自审责任,督促提高各岗位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进一步完善内部流程,降低行政法律风险。
(二)持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有效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制定发布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指南和流程示意图指引,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后确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07件,决定废止的36件,宣布失效的5件,决定修改的2件,并组织对继续有效文件开展下步排查摸底,倒排时间做好下步文件修改更新工作。2024年共计审核规范性文件26件、正式编号发文16件,均能100%依照程序要求进行合法性审查、编号发文及备案公布。
(三)严防风险确保依法决策
持续加强法制审核,对各类行政行为实行提前介入审查模式,加强部门内部沟通协调机制,及时提供法律风险提示和建议。2024年共计审查行政合法性审查255件,其中信息公开答复156件次、行政合同(协议)51件次、投诉举报答复48件次。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公职律师及法律顾问的决策参谋作用,不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流程,开展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严把法律风险防控关,配合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风险评估2件次。
(四)扎实开展行政调解、诉前调解
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制度,牵头局各条线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通过调解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建设工程过程结算价款争议的矛盾,成功受理并组织调解结算价款争议事项8起,涉及调解金额2997余万元,调解成功率是100%。与市中院就诉前调解建立“两个‘联’两个‘库’”工作机制(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联动调解;共享住建系统行政调解专家库、法院系统诉讼案例库)达成进一步合作共识。
四、紧紧围绕规范行政执法,依法行政水平稳步提高
(一)持续强化法治教育培训
制定年度“学习进行时”法治学习计划,安排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专题法治学习授课,共计开展专题学法9次,分别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方面进行深入解析探讨,进一步提高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更新法律知识结构,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组织“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指引培训”“《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解读”专题讲座,320余人参加;组织开展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100%,合格率100%;组织全市建设系统2024年度新入职干部共计64人参加“建设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专题讲座”,并申领行政执法证。由我局上报的《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桩基检测数据行政处罚案》入选住建部第四批行政执法指导案例。
(二)深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掌上执法
做好国库、省库监管事项认领和检查实施清单录入工作,按照“应领则领、有录必录、录无可录”原则,及时完成事项清单的录入和认领。做好地方立法事项录入工作,确保地方立法事项应录尽录。深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平台的有效应用,实现建设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加强跨部门领域的联合执法任务;加大对失信者、重点监管对象的监管比例频次;全面梳理查找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存在的短板弱项,完善公开透明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体系。截至目前,全市建设系统执法检查1132次,其中双随机抽查1081次,专项检查15次,即时检查36次,双随机事项覆盖率100%,掌上执法率100%,一网通办率100%,应用信用规则率100%,双随机检查占比95.49%,跨部门监管率70.27%%。
(三)着力强化行业公平竞争审查
深入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等最新上位文件精神,督促各发文起草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自审机制,持续做好与市监部门的沟通衔接,加强行业自查自纠,进一步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实施公平竞争政策,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四)持续做好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
全面履行行政复议、应诉法定职责。今年以来,我局总体行政案件数量呈较快上升趋势,答辩行政复议案件共20起,2024年我局为答复主体的复议案件无纠错。经反复沟通、多方协调,圆满化解了有纠错风险的行政复议案件3起;答辩行政诉讼案件24起,1起案件调解撤诉,除7件未审结,其余均驳回,无败诉案件。诉讼案件开庭均由分管领导出庭应诉,首长出庭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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