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揭阳市区公共租赁住房调换和互换管理的通知》(揭市建保〔2022〕2号)和《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揭阳市区保障性住房租金调整和承租户名变更管理的通知》(揭市建保〔2022〕3号),现将揭阳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住房调换和租金调整的审核结果进行公示。
1.市市区保障房小区租户钟惠娟,因符合居住公租房一房一厅调换条件,拟同意其于2025年3月18日提出一房一厅调换的申请。
2.市市区保障房小区租户蔡锦洋,于2021年8月1日取得《广东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拟给予该户将房屋租金由5元/月·㎡租金调整为1元/月·㎡。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公示期限: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31日;
受理单位: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
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临江北路东;
联系电话:0663-829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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