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我中心拟对运城市槐东路(禹都大道—红军小学)道路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进行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运城市槐东路(禹都大道—红军小学)道路工程。
2、项目总投资:概算总投资约43721.31万元(市政部分投资27069.11万元,桥梁部分投资16652.2万元)。
3、建设规模:该项目南起禹都大道,北至红军小学,全长1470米,红线宽45米,绿线宽75米。道路跨越南同蒲铁路和机场大道设桥梁1座,桥梁长572.103米。
二、服务内容
该项目的施工、监理及后续所有的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相关的代理服务工作(协助采购人编制采购需求、采购实施计划、办理前期备案手续;起草采购公告;编制采购文件;协助采购人进行澄清答疑;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组织本采购项目的开标、评标会;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未中标结果通知;办理项目的备案手续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公示手续等)。
三、代理费用
参照不高于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标准的65%。
四、遴选方式、需求及评分标准
1、公开遴选;
2、遴选数量:1家;
3、综合评选法(总分100分,其中:办公场所及条件15分;公司结构、管理制度、人员配备15分;招标代理业绩30分;招标代理服务方案20分;投标报价20分);
4、评分标准:见附件1。
五、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申请人须具有本项目相应的政府采购和招标代理资格;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六、资料提交时间、地点
1、时间:2025年3 月25日8时至2025年3月27日18 时;
2、地点:运城市城建大厦2楼212会议室(0359-2222061);
3、提供资料内容: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书(见附件2);
3.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彩色复印件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
3.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截图、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代理机构主体资信截图;
3.4、法人身份证明、如不是法人须持有经办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3.5、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信息;
3.6、在“信用中国”网站的网上截图证明;
3.7、近5年以来相关业绩证明资料,以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为准(包含中标通知书、合同等);
3.8、固定场所证明、场地图片;
3.9、报价函(密封,参照国家相关文件,按照百分比报价);
3.10、招标代理服务方案(密封、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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