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作要求,现将我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024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年,在贵州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大力指导下,我省扎实推进动态新增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全省实施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4936户、农房抗震改造8321户,已全部完工并支付补助资金,动态实现“应纳尽纳、应改尽改”,充分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牢牢守住“危房不住人”底线,在国家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中,暂未反馈我省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方面问题。
二、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根据《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4〕48号)、《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64号),2024年,中央财政下达我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总计2.0463亿元。我省实施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4936户,农房抗震改造8321户,均已完工,充分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
(二)省内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2024年,我省累计获得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0463亿元,均按要求在收到文件30日内下达各地。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资金投入情况。1.资金执行情况。2024年,我省共计获得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资金2.0463亿元,同年6月全额下达各地,执行率100%。2.资金管理情况。一是坚持专款专用。2023年12月,印发《贵州省农村住房保障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建〔2023〕207号),明确“下达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后,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及财政部门应当对专项资金进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并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二是强化资金兑付。对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题调度,定期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中提取各地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兑付情况,2024年下发通报4期,督促各地加大资金拨付力度,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目标任务完成后及时兑付资金。三是加强调研督促。根据印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村镇建设重点工作实地调研的通知》《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农村住房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调研工作方案》,集中力量于9-12月对9个市(州)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情况开展实地调研,重点督促补助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照《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4〕48号)绩效目标,2024年,我省实施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4936户,农房抗震改造8321户,实现农村低收入群体基本住房安全动态保障。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2024年,我省中央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绩效指标主要涉及一级指标3项,二级指标7项,三级指标15项,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完成3项一级指标、7项二级指标、14项三级指标,不涉及1项三级指标(即“北方地区建筑节能改造”指标)。
四、绩效自评结论
根据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作要求,2024年我省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符合条件对象实施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基本住房安全。对照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我省中央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绩效指标已全部完成,充分发挥了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效益,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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