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滨州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在国土空间规划成果的基础上,制定地区绿色建筑发展目标,规划绿色建筑空间布局,启动了《滨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现该项规划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希望关注滨州规划建设的各界人士对《滨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根据您的反馈意见对该项规划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成果。
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4月15日
书面意见反馈至邮箱:bzkjkbb@163.com。
联系电话:3356022
一、编制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推动绿色发展”“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强调“推进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清洁低碳转型”。作为碳排放“大户”,建筑领域的节能降碳已成为我国实现“双碳”目标中至关重要的一环。结合滨州市国土空间规划与城市现有发展基础,合理制定规划目标以及技术路线,明确规划分区及指标控制要求,确保建筑绿色发展工作有据可依,指导和推动滨州市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滨州市决定编制《滨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范围及总体目标
根据《滨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绿色建筑专项规划总面积443.63平方千米,其中城镇开发边界规模321.57平方千米。规划范围为中心城区,包括主城区、沾化城区和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的建成区及规划扩展区域。规划年限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规划》总体定位为: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远近结合,有序推进;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科技引领,创新驱动为规划原则。以建筑行业为主战场,以规模化推进绿色建筑、有序推动装配式建筑、稳步提升既有建筑能效水平为支柱,发展应用绿色低碳建材,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应用,多维助力滨州市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宏伟目标。
三、规划内容
(一)梳理现状。分析山东省、滨州市及其他省市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结合滨州市绿色建筑低碳发展、可再生能源利用、装配式建筑应用等发展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现阶段滨州市绿色建筑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二)制定目标。本规划综合考虑现状问题及上位规划条件,细化制定了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既有建筑改造、建筑品质化绿色建材、建筑低碳化可再生能源建筑的六项管控目标。滨州市中心城区在规划期内绿色建筑发展工作达到以下目标:
1、绿色建筑
近期(2021-2025年),滨州市中心城区以新版高标准绿色建筑的普及化为主要任务。在新建民用建筑中,按照绿色建筑基本级及以上标准进行规划建设的面积比例达到100%,按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进行规划建设的面积比例达到40%以上,按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进行规划建设的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按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进行规划建设的面积比例达到3%以上。远期(2026-2035年),滨州市中心城区将全面提升绿色建筑星级水平。在新建民用建筑中,按照绿色建筑基本级及以上标准进行规划建设的面积比例达到100%,按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进行规划建设的面积比例达到50%以上,按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进行规划建设的面积比例达到30%以上,按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进行规划建设的面积比例达到6%以上;
2、装配式建筑
近期(2021-2025年),大力发展装配式产业,建设一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稳步推进装配式建造方式在工程中应用,滨州市中心城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40%,装配式建筑单体装配率不低于50%。远期(2026-2035年),全面推广装配式建筑技术,滨州市中心城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60%,装配式建筑单体装配率不低于50%。
3、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
近期(2021-2025年),滨州市中心城区将开展超低能耗建筑与近零能耗建筑试点示范工作,超低能耗建筑与近零能耗建筑累计开工面积争取达到5万平方米以上。远期(2026-2035年),超低能耗建筑与近零能耗建筑累计开工面积争取达到50万平方米以上。
4、既有建筑改造
到2025年,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30万平方米。到2035年,完成 2005 年底前建成的有改造价值的民用建筑节能改造。
5、建筑品质化
大力推广绿色建材应用,到2025年,滨州市中心城区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面积比例达到30%。远期全面推行绿色建材应用,到2035年,滨州市中心城区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面积比例达到60%。
6、建筑低碳化
到2025年,滨州市中心城区新建高度 100 米以下城镇居住建筑、农村社区以及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可再生能源热水系统应用面积比例达到100%。到2035年,在普及建筑可再生能源热水系统应用基础上,鼓励分布式光伏、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多种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系统的合理应用。
(三)重点任务
1、规模化推进绿色建筑
刚性指标: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的公共建筑、高品质住宅以及城市新区新建民用建筑,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设,超高层建筑全面执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滨州市中心城区内所有民用建筑(居住建筑,办公建筑和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公共建筑)的规划、设计、建造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强化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工作运行机制,加强标识项目事后监管,获得标识项目每年将年度运行主要指标上报绿色建筑标识管理信息系统。
引导性指标:推动建筑在资源高效节约利用、环境生态宜居营造、生活便捷程度提升、健康舒适体验升级以及 BIM 技术深度应用等方面实现技术革新与突破。同时,强化对建筑设备全生命周期的精细化维护与科学管理,进一步挖掘设备潜能,切实提高设备的运行效能与可靠性。
2、有序推动装配式建筑
刚性指标: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其他项目按规定采用装配式建筑,并逐步提高比例要求。全面推广预制内隔墙板、楼梯板、楼板,积极推广竖向构件,具备条件的地下车库优先采用装配式建设。
引导性指标:提升主体结构、围护墙和内隔墙装配式构件比例,保证构件的尺寸精度和质量稳定性;增加一体化装修比例,有效降低后期装修时对墙体的开凿破坏及二次装修带来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提升了建筑的整体品质和使用性能。
3、试点示范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
刚性指标:以“集中连片示范”为推进原则,在主城区管理分区重点打造超低能耗建筑示范区,鼓励中心城区新建村镇住房依据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建设。降低居住建筑能耗综合值、提升公共建筑综合节能率及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率,打造健康、舒适、高韧性的未来人居空间,进一步有效降低全生命周期成本,推动建筑行业“双碳”目标实现。
4、提升既有建筑绿色化水平
刚性指标:节能改造前应进行安全性能评估及节能诊断,根据诊断结果,制定节能改造方案;能量计量装置应符合验收要求;加装外遮阳时综合考虑结构安全性、热工及防水性能;冷热负荷综合计算,冷热源改造适配原有输配及空调末端系统。集中供暖热源节能改造设温变自动调热及热计量装置,监测控制系统改造满足节能要求。
引导性指标:鼓励以多方出资、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以节约资源等为目标,通过优化场地、提升性能、改造系统等提高既有建筑绿色性能;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全过程控制,确保实施效果;重点更新改造高耗能设施设备及围护结构,鼓励使用2级以上能效设备,外窗依据热工性能及变型情况综合改造。
5、深化绿色建材低碳发展
刚性指标:在政府采购工程中推广可循环可利用建材、高强度高耐久建材、绿色部品部件、绿色装饰装修材料、节水节能建材等绿色建材产品。推动政府投资项目及星级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率先采用绿色建材产品。鼓励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绿色建材,引导新建、改建农村住房采用绿色建材。
引导性指标:进一步提升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水平,积极推动再生骨料在相关项目中的替代使用;建立健全绿色建材可追溯信息系统,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对绿色建材从生产、流通到使用各环节的有效监管;鼓励多样化绿色建材使用及认证申报。
6、多维助力双碳目标
刚性指标:落实新建的居住和公共建筑碳排放强度降低比例;促进可再生能源利用,其中新建城镇居住建筑、农村社区以及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全面安装使用可再生能源热水系统;采用可再生能源时注重用能比例或保证率、系统费效比,并应根据项目负荷特点和当地资源条件进行适宜性分析。
引导性指标:政府投资公共建筑项目宜优先用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鼓励大型办公建筑设置分布式光伏系统。推动光伏一体化,因地制宜推广多种能源供热制冷及余热利用。逐步建以电为主的建筑用能体系,关注公建全电气化设计,推广智能群控及高效节能设备。建筑用能结合可再生能源站策划设计,统筹供需侧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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