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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建立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招投标在线监管预警和投诉定期通报制度的通知

发布于:2025-04-11 11:5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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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建立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招投标在线监管预警和投诉定期通报制度的通知

宁建筑〔2025〕6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东侨开发区建设局:

    为扎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不规范影响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后半篇文章”,全面提升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监管水平,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经研究决定对房建市政工程领域招投标在线监管平台监督预警、在线投诉建立定期通报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通过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及时了解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监督服务情况,监测招投标营商环境指标,跟踪招投标投诉进展情况等,推动我市房建市政工程领域招投标监管更加规范,提升招投标监管服务水平。

二、通报方式

    市住建局每日通过工作群对省工程领域招投标在线监管平台的“监督服务”和“投诉处理”两个板块内容开展情况通报。

三、通报内容及工作任务

    1.县(市、区)住建招投标监管部门要每日对省在线监管平台的监督服务及投诉处理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发现预警及时发预警通知,待相关责任人反馈情况后,核实并转为“蓝灯”;投诉处理板块有新增投诉内容的,在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作出不予受理的同步上传不予受理告知书,作出受理决定的要对投诉时长动态监测,需要鉴定或专家评审的,可在线上申请暂停计时。

    2.市住建局每日通报省在线监管平台监督点“红灯”预警情况,每日监测全市在线的投诉处理情况,监督相关县(市、区)及时核实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建立房建市政工程领域招投标在线监管平台监督预警、在线投诉定期通报制度,是进一步加强全市招投标监管工作,促进招投标营商环境提升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住建招投标监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房建市政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责任感,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二)科学安排,按时报送。请各县(市、区)按照文件要求,加强对预警和投诉的动态监测分析,找准短板弱项,及时处置。全年辖区内项目的预警和投诉处理情况于2025年12月20日前报送市住建局建筑业科。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宁德市住建局 官网


行政人事部 常老师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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