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工程承发包违法违规行为常态化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苏建函建〔2025〕63号
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张家港保税区规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市建筑工程承发包活动监管,有效遏制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全面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程承发包违法违规行为常态化排查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多渠道排查承发包违法违规线索
1.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地住建部门要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对照《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对建筑工程承发包的各个环节开展全方位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应立即整改,并针对所发现的管理漏洞,建立防范制度,健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自律长效机制。对自查发现问题未立即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上报项目属地住建部门。
2.加强全面排查。各地住建部门要结合质量安全、农民工实名制、建筑市场等日常检查,对建筑工程承发包行为进行全覆盖排查。对房地产项目、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举报、有质量以及安全隐患、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及事故企业承接的其他建筑工程项目要实施重点检查。通过核查建设程序、合同履约、人员管理、款项支付等环节,排查违法违规线索,建立排查台账。
3.畅通投诉渠道。各地住建部门要强化舆论导向,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更新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向社会广泛收集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线索。建立健全投诉举报事项处置机制,建立工作台账,及时跟进办理,并定期汇总办理结果。
4.推动部门联动。进一步加强与人社、税务、审计、公安政法、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协作,推动建立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机制,形成打击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的工作合力。积极通过“三书一函”(监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公安提示函)的办理,及时发现问题隐患,补齐监管漏洞,落实整改意见。
二、依法严肃查处
对排查中发现建设单位违法发包行为和施工单位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问题线索的,视具体情节依法依规采取整改、立案查处、通报曝光等处理措施。对提出整改的,要持续跟踪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形成监管闭环,消除问题隐患;对立案查处的,要依法依规处罚,并计入企业信用评价不良信息,予以信用惩戒;对典型案件,要通过各地住建局官网等渠道予以通报曝光。
三、强化信息报送
各地住建部门要加强建筑工程承发包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信息整理汇总工作,完整、准确、全面汇总本地区相关工作数据。请于2025年4月15日前将分管领导、联络员登记表(附件1)报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处,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将汇总表(附件2)和典型案例(附件3)、12月20日将本地区常态化排查整治年度工作总结电子版和盖章版分别报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处。
联系电话:0512-65217125;
电子邮箱:jzscc@szzjj.suzhou.gov.cn。
附件:
1.承发包违法违规行为常态化排查整治工作分管领导、联络员登记表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9日
来源:苏州市住建局 官网
行政人事部 常老师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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