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衡水高新区、滨湖新区住房与城乡建设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市政工程及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促进我市市政工程及混凝土质量的提升,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按照2025年我局巡查工作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本次市政工程及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查范围
全市所有在建市政工程及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一是根据工作安排随机抽取在建市政工程1至2个;二是随机抽取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1至2家。
二、巡查内容
(一)市政工程
(1)受检项目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工程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情况,施工、监理等单位质量责任和义务落实情况,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和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主要建筑材料进场验收复检情况,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及工程质量验收制度落实情况,工程技术资料情况等。
(2)受检项目工程实体质量。重点检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关键部位及施工作业面质量,随机抽测受检工程质量情况,并对现场原材料进行抽检。
(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1)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资质情况、生产设备情况、信息化建设情况、管理制度、质量保证体系、试验室条件、原材料台账、原材料原始实验记录、试块破型记录、配合比通知单、原材料试验报告等,重点检查所有试验记录的可追溯性。
(2)试验室人员能力情况等进行核查。
(3)抽检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原材料,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水泥、矿粉、粉煤灰等胶凝材料进行随机取样抽检;现场如发现尾矿骨料或者不明质量的骨料进行现场取样抽检,现场抽取的原材料样本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专业检测。
三、巡查时间
2025年3月25日至4月10日
四、组织安排
第一组:抽查混凝土企业:由巡查小组随机抽订市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抽查县(市、区)市政工程:冀州区、枣强县、阜城县、景县、故城县、开发区
组 长:张广斌
副组长:乔斌
组 员:卢胜春、李金枝、梁园、检测机构专家
第二组:抽查混凝土企业:由巡查小组随机抽订市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抽查县(市、区)市政工程:安平县、深州市、武强县、武邑县、饶阳县、桃城区
组 长:吕占江
副组长:孙文博
组 员:吕国生、郭志勤、检测机构专家
五、工作要求
(一)本次巡查下发《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5年全市市政工程及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巡查工作的通知》,2025年3月25日前向市住建局主管领导和相关科室报备。
(二)巡查结束印发巡查《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5年全市市政工程及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巡查工作的通报》。
(三)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责任企业彻底整改,确保消除质量隐患。巡查要突出监督执法特性,对巡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留存影像资料,依法依规对责任企业实施行政处罚,追究责任企业质量责任。整改完毕核查后各组将相关资料汇总交相关科室存档。
(四)巡查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十不准”,不得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要按照“谁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巡查结果承担工作质量责任。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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