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财政厅 关于开展 202 4 年度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激励支持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及有关规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于 202 5 年 4 月 7 日会同省财政厅,经组织专家评审,按程序对各州(市)推荐参加 202 4 年度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激励支持申报的县(市、区)进行了 评选 。现将拟获得 202 4 年度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激励支持的县(市、区)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 202 5 年 4 月 1 5 日至 4 月 22 日。如对公示的县(市、区)有异议,请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和 省财政厅 反映。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并附具体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投诉举报电话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0871-64322363(兼传真) ;省财政厅, 0871-63957303( 兼传真 )。
电子邮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408985436 @qq.com ;省财政厅, ynczfcy@163.com 。
通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红塔东路 3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318室 ; 昆明市五华区华山南路 130号云南省财政厅综合处
附件:云南省 202 4 年度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激励支持的县(市、区)名单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财政厅
202 5 年 4 月 15 日
附件
云南省 202 4 年度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激励支持的县(市、区)名单
1.保山市隆阳区
2.文山州砚山县
3.玉溪市华宁县
4.昭通市巧家县
5.昆明市盘龙区
6.西双版纳州勐腊县
7 .临沧市永德县
8 .红河州个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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