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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淄博市住建局关于推荐淄博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发布于:2025-04-17 15:3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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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建设局,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各高等院校,各规划设计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和《山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专业指导作用,提升我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组建淄博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家库并征集专家入库,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专家库成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条件

(一)征集范围

淄博市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相关社会团体及从事历史文化保护领域工作的专业人士。

(二)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素养、职业操守,有社会责任感,无违法违纪或被取消专业资格等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在业内享有较高声誉的不限年龄,但应能保证承担专家相关职责工作),能够胜任并积极参加实地考察、咨询、评审、会议交流、调研指导等活动;

3.熟悉历史文化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淄博市历史文化资源现状。

(三)专业条件

1.在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领域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掌握历史文化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发展动态,熟悉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等情况;

2.长期从事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领域相关工作,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主持或参与过历史文化保护规划编制、修缮设计、活化利用等项目,或发表过相关领域学术论文、专著,或在省级以上权威评选中获奖;

4.专业领域包含但不限于城乡规划、建筑设计、结构设计、文化遗产保护、消防安全、景观园林、工程检测鉴定、历史研究、文物保护等。

二、专家职责

专家应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促进我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一)参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政策、技术文件的立项论证、编制、征求意见和评审;

(二)参与历史文化保护规划、保护修缮及活化利用等方面的专家评审工作;

(三)参与历史文化资源调查评估、历史文化相关方案审查的专家评审工作;

(四)参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现场调研、督查检查等,研究解决保护传承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

(五)参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有关学术交流、宣传培训等工作,积极分享理念、技术和项目经验;

(六)承担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相关工作。

三、推荐方式

淄博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家库成员面向全市公开征集,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凡符合条件的,均可以申请或推荐,不设人员数量、地域、性别限制。

四、申报材料

(一)《淄博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家推荐表》、《淄博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家推荐汇总表》;

(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及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三)参与的历史文化保护项目、科研成果、获奖证明等业绩材料。

五、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以上推荐条件的,由申请人如实填写《淄博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家推荐表》,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盖章后,携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申请。

(二)单位推荐。各单位结合实际,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择优推荐相关专家,如实填写《淄博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家推荐表》和《淄博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家推荐汇总表》。

(三)初步审核。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申请人员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将信息进行汇总,确保材料的真实性。

(四)审定公布。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申请人参与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项目、标准规范、科研课题等工作以及获奖情况组织进行核查,择优确认,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正式纳入淄博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家库。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申请人及相关单位于4月30日前,将《淄博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家推荐表》、《淄博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家推荐表》及相关材料一并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科。

(二)申报人员应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已入选专家库的,取消其专家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三)专家库成员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和专家履职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和补充。

(四)本通知同时在“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发布。

联系人:李翔宇,联系电话:2300357,邮箱:zjjcjk@zb.shandong.cn

附件:1.各有关单位名单

2.淄博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家推荐表

3.淄博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家推荐汇总表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15日

附件1

各有关单位名单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消防支队、市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山东理工大学、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淄博职业技术大学等高等院校,淄博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淄博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等规划设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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