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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辽宁住建厅关于2025年第十四批锦州市建筑工程设计所等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于:2025-04-26 19:3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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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行政许可法》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有关规定,我厅对锦州市建筑工程设计所等企业申请3项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起3个工作日。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电话咨询024—23447691。

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厅行政审批处进行反映或陈述,以第一次陈述材料为准。陈述材料上传至邮箱spc.szjt@ln.gov.cn(收到自动回复回执为上传成功),发件主题和附件材料名称需为:公示名单序号+企业名称+资质名称。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因未按陈述材料格式要求上传,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企业自行承担。

附件下载: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公示.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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