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泸州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推行房票安置的实施细则(试行)》(泸住建规〔2025〕1号),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中心对参与房票安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将符合条件的第一批48个、第二批6个商品房销售项目纳入泸州市中心城区房票安置房源项目,现予以公布。
附件:1.泸州市中心城区房票安置房源项目(第一批).xlsx
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中心
2025年4月24日
备注:“泸州市中心城区房票安置房源项目”实施动态更新,暂时不符合准入条件,可在后续达到要求时,再行申报,经审核通过后,纳入“泸州市中心城区房票安置房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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