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建质函字〔2025〕85号
各施工企业及有关单位:
根据《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44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晋政发〔2024〕13号)、《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审批工作的通知》(晋建审函〔2024〕1009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李绍同等245名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符合首次申请条件,尚国强等106名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符合延期复核条件,秦军亮等4名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符合注销条件,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1:李绍同等245人符合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条件名单.et
附件2:尚国强等106人符合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延期复核认定条件名单.et
附件3:秦军亮等4人符合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注销认定条件名单.et
临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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