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Revit中控制零件的可见性和外观?下面就为大家分析一下。
指定是否在特定视图中显示零件以及用来创建它们的图元。
单击视图中的空白区域,“属性”选项板上将显示视图属性。
在“属性”选项板上的“图形”下,从“部件可见性”下拉列表中选择以下选项之一:
显示零件。各个零件在视图中可见,当光标移动到这些零件上时,它们将高亮显示。 从中创建零件的原始图元不可见且无法高亮显示或选择。
显示原状态。各个零件不可见,但用来创建零件的图元是可见的,并且可以选择。 而当“创建部件”工具处于活动状态时,原始图元将不可选择。要进一步分割原始图元,需要选择它的一个零件,然后使用“编辑分区”工具。 请参见编辑零件分割。
显示两者。零件和原始图元均可见,并能够单独高亮显示和选择。
控制零件的外观
零件构成一个顶级 Revit 类别,它具备自己的对象样式,用于定义将用于显示零件的默认截面线和投影线宽度、线颜色、线型图案和材质。 可以在对象样式中修改这些设置,或者将其替换为特定视图或特定零件。
注: 如果在视图的“可见性/图形替换”对话框中关闭零件的可见性,则“部件可见性”属性将自动设置为“显示原状态”。 同样,如果将此设置改为“显示部件”,则“可见性/图形替换”对话框中的零件将自动启用可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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