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关于本批次房地产资质行政许可审批决定
·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建设类资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核验与公示。在公示期间,我局对部分申请人申报的业绩实施了抽查与核查。
现将审批决定予以通告。审批详情可登录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查询:https://szjj.leshan.gov.cn/。
关于“电子证照”启用的说明
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建设工程等4类企业资质“电子证照”的通知》(川建审函〔2024〕642号)要求,自 2025年9月23日 起,企业申报资质审批业务在获得批准后,其资质证照将统一为“电子证照”,原纸质证书同时作废。
- 本批次被批准的企业,请自行登录资质申报系统下载本企业的“电子证照”。
- 其他单位或个人可通过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扫描“电子证照”上的二维码,查验“电子证照”的真实性及相关信息。
附件
附件:房地产资质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一览表(房地产资质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