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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东方鑫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初审结果的公告

发布于:2025-09-27 10: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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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 北京东方鑫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二级资质核定申请

公示:北京东方鑫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二级资质核定初审情况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已受理北京东方鑫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定的申请,并已完成初审。

公示目的与途径

为保证审批质量、增加工作透明度,现将该企业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zjw.beijing.gov.cn)上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

公示期:2025年9月24日 至 2025年9月30日

异议提出方式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委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
单位: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地产开发管理处
邮 编:101160
电 话:010-55597280

发布日期:2025年9月23日

附件:专业人员名单

序号 专业人员姓名 职称
1 董明丽 工程师
2 徐松 工程师
3 同甜莉 会计师
4 吴青云 会计师
5 郑静文 统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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