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式建筑 |
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BIM审查试点工作的通知
闽建科函〔2024〕85号
各设区市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建筑全生命周期中的应用,提升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管理水平,根据“数字住建”建设整体布局规划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我省开展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BIM审查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范围
(一)试点企业。具有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企业,应积极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可选取一批本单位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试行开展BIM正向协同设计,申报施工图BIM审查。鼓励其他设计企业积极参与施工图BIM审查试点工作。
(二)试点项目。申报BIM“一模到底”应用试点项目,应当实施施工图BIM审查。鼓励其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申报施工图BIM审查试点:
1. 采用装配式技术的房屋建筑工程;
2. 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的房屋建筑工程;
3. 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
4. 大型或复杂的公共建筑;
5. 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的房屋建筑工程。
二、BIM审查子系统
我省在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系统(以下简称“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系统”)增加了BIM审查子系统,自2024年10月1日起上线试运行。该系统包括BIM辅助报审工具、轻量化引擎、人工审查、智能辅助审查、模型文件管理、审查意见输出等功能。
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系统入口: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zjt.fujian.gov.cn)→办事服务→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工程建设→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系统。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审查机构、主管部门等各方主体按角色进入系统,可查看和获取相关文件、操作指南、工作手册,通过BIM审查子系统进行BIM信息填报、模型和图纸文件上传、审查和查看等操作。
三、审查流程和要求
(一)BIM模型准备。建设单位按照我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信息模型交付标准》(DBJ/T13-438)以及《BIM审查工作手册》(可在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系统下载)有关要求,向设计单位提出BIM设计需求。设计单位进行全专业BIM协同设计,形成BIM模型文件。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应用BIM辅助报审工具,对BIM模型文件进行转换和自检,导出模型格式文件。
(二)BIM模型送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将施工图送审查机构审查时,同步提交二维施工图和BIM模型格式文件。二维施工图按原有途径上传至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系统;BIM模型格式文件上传至BIM审查子系统,并进行图模关联。图模一致核查通过后,设计单位需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BIM技术应用报告》和《BIM质量承诺书》,其中《BIM技术应用报告》为BIM设计软件导出的BIM模型错漏碰缺检查报告;《BIM质量承诺书》为设计单位对图模一致的承诺书。
(三)BIM模型审查。审查机构对送审项目的二维施工图和BIM模型并行审查,分别出具审查意见告知书、施工图审查报告书。二维施工图按原有模式进行审查;BIM模型按照《BIM审查工作手册》以及国家和我省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审查。审查机构在核验设计单位的《BIM技术应用报告》和《BIM质量承诺书》后受理,可采用二三维联动的智能辅助审查、人工审查等方式,对送审项目BIM模型设计质量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应根据审查意见同步对二维施工图和BIM模型文件进行修改完善。审查合格后,审查机构出具项目审查合格书。
(四)BIM模型查看。各级住建主管部门可查看申报BIM审查的项目基本情况、BIM模型、审查意见等,并以试点企业、试点项目为抓手,逐步探索施工图BIM审查模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引导。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BIM设计和审查对于提升设计质量和效益、建立基于BIM“一模到底”协同管理模式、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组织动员工作,引导本地区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开展BIM正向设计,积极申报BIM审查试点。要指定专人跟踪,及时掌握本地区项目申报情况,协调沟通解决试点过程中的问题。
(二)做好技术培训。省厅组织编制BIM审查工作手册、操作指南,录制BIM报建审查视频供各方主体学习。各相关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审查机构要积极组织技术人员培训学习,及时掌握BIM审查子系统功能和审查流程,规范开展BIM报建审查工作。系统开发运维单位要加强技术支持服务,配合做好系统操作培训,及时解决系统操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三)加强激励支持。建设单位要加大对BIM技术应用支持力度,对采用BIM正向设计、施工图BIM审查的,要合理增加相关费用。行业协会要积极开展各类建设主体BIM技术培训,提高BIM技术深化应用能力。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加大扶持力度,可对积极应用BIM技术的优秀企业和项目,予以优先评优评奖和信用鼓励。
(四)加快成果应用。推动完善建设单位主导工程建设项目BIM技术应用机制,加快推进正向BIM应用,实现建设各阶段BIM成果传递和信息共享,形成BIM技术应用良性循环,助推基于BIM的建筑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
试点期间,各有关单位对施工图BIM报建审查工作有何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省厅科技设计处。
联系电话:0591-87546724(政策咨询)
13850138504、19941989371(BIM报建审查技术咨询)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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