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建质函〔2024〕426号
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 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草原杯”工程质量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内建质〔2024〕56号)评选流程要求,我厅将于近期组织开展2023年度第二批内蒙古自治区“草原杯”工程质量奖(以下简称“草原杯”)现场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现场核查工作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实施,现场核查工程范围为已申报2023年度第二批“草原杯”工程质量奖,并通过申报资料复审,满足“草原杯”相关评选要求的工程项目(项目名单见附件)。
二、核查行程安排
2024年10月下旬开始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具体核查时间提前3天通知项目推荐主管部门。
三、核查工作内容
(一)听取申报单位对项目工程施工质量情况的介绍;
(二)听取使用单位(用户)和相关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
(三)查阅工程建设的施工质量控制资料、前期手续和质量管理资料及竣工验收等相关资料;
(四)现场核查工程的实体质量。
四、纪律要求
核查工作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 自治区实施办法,轻车简从,廉洁自律。核查期间,核查小组应集体行动,核查组成员严禁私下接触申报单位人员,不得接受申报单位宴请。一经发现,相关申报项目取消评选资格,国家公职人员依法依规依纪予以处理,相关专家清除出“草原杯”评审专家库。
联系人:宝力群、李 鑫
联系电话:0471-6945795、66101269
附 件:2023年度第二批内蒙古自治区“草原杯”工程质量奖现场核查项目名单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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