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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临汾市住建局关于整治物业服务不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利益等问题和建立完善物业企业退出机制专项行动第二批正面典型案例

发布于:2024-10-18 11: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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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浮山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曲沃县房产服务中心,临汾开发区住房和城市建设部:

根据省纪委、省监委和市纪委、市监委安排部署,我市深入推进“开展全市整治物业服务不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利益等问题和建立完善物业企业退出机制专项行动”。经过近六个月的行动,已取得了明显成效,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在整治中发现了一批基层正面典型案例,现公开发布,请各县市区从典型案例中汲取经验,进一步强化物业服务管理。

1.乡宁县住建局对住宅小区的两轮电动车集中充电设施进行全面排查,乡宁县共有1175个充电桩,面对小区两轮电动车充电设施不足、私拉乱接等情况,乡宁县住建局联合消防、社区、物业企业对小区充电车棚进行合理梳理,利用小区空地、原有车棚等,通过征求业主意见,利用小区公共区域,在盛世佳苑新增4个电动车充电棚,234.6平方米,170个充电端口。计划在云台府二期新建5个车棚,200个充电口;亨泰府邸小区新建1个车棚,24个充电口;在龙辉佳苑新增1个车棚,15个充电口。提高了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覆盖率,提升了小区应对消防突发情况的处理能力,保障了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

2.大宁县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严重不足,导致部分小区出现飞线充电问题,存在安全隐患。大宁县物业主管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9个小区共增加了216个充电桩端口,合理的设置在小区各停车棚,方便小区居民电动自行车充电;惠及1905户,6000余人。剩余未安装充电桩的小区,属于临街独栋楼房,大宁县物业主管部门正在与相关单位积极沟通、规划充电桩安装场地,尽量满足小区居民电动自行车充电需求。

3.隰县为规范住宅小区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解决充电桩“进小区难”的问题,根据相关文件及规范要求,按照“科学统筹、风险可控”的原则,鼓励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多方群体支持充电设施建设,推进充电设施集中建设和分散建设工作,全力解决新能源汽车充电难、易发生安全隐患等问题,加快形成“布局合理、标准统一、智能高效、管理规范”的充电设施管理体系,目前,怡泽小区己在南北区安装7台、怡和小区安装3台,其他小区正在全力推进此项工作,预计十月底25个小区实现电动汽车充电桩全覆盖。

4.永和县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改善住宅小区绿化环境,抓住有利时机,按照见缝插绿原则,实施大槐树小区、滨河小区、龙城花园、怡和小区、荣欣小区、高山流水、幸福家苑、滨河中心城和莲花佳苑物业小区楼宇庭院绿化4486平方米。

5.蒲县在落实推进“听民意办实事”工作中,发现多个小区存在飞线充电、电动自行车上楼充电的现象,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安全隐患。蒲县住建局根据实际情况,与社区积极协调,根据业主代表意见建议,在5个小区新建停车棚20个,占用面积约500平方米,增设电动车充电口925个,汽车充电桩4个。有效化解了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保障了小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6.汾西县在集中整治工作中对物业捆绑收费进行了大力排查。经排查,发现平安小区、金御华府、锦华名苑、金凤社区4个小区存在捆绑收费情况。对以上4个小区捆绑收取水费情况,汾西县住建局与小区物业、供水公司对接,调查核实情况,结合实际情况,对问题进行整改。平安小区由供水公司派人进驻党群服务中心收取水费;要求金御华府、锦华名苑、金凤社区3个小区物业公司签订承诺书,承诺不再捆绑收费。同时,汾西县住建局也要求物业企业提升物业工作人员能力,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做好宣传工作,做好服务工作,争取每一项工作都得到小区居民的理解和支持,共同打造美好小区。进一步加强监管,举一反三,争取杜绝相关类似问题的发生。

7.侯马市以有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目标,从工作实际出发,以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地和配备充电桩建设”为重点,推进“听民意办实事”。以锦都经典小区为试点,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地和充电设施设备的建设工作。在物业公司的积极配合下,该小区于5月底开始动工,6月中旬建成投入使用。该小区试点新建2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地共460平米、充电端口140个。同期,在翡翠城紫薇园、世纪佳园、东方城市花苑等小区完成新建电动车棚1650平米。截至目前,全市共新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地2110平方米,安装充电端口1465个,此举大大缓解了小区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压力

8.霍州市利用节假日期间在各住宅小区悬挂安全标语、散发宣传材料,整治期间共悬挂各类标语60余条,散发宣传材料1000余份,加强了各小区业主、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意识和安全意识,营造了专项整治舆论氛围。抽调精干力量分成八个小组,结合各阶段工作要求,对工作人员明确分工,责任细化,对全市27家物业企业服务的36个物业小区开展了以消除楼道安全隐患、畅通安全通道为主要目标的全面排查整治。专项整治期间共出动检查人员60余人次,排查清理在楼梯堆放杂物、占用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10余处;发现并清理违规和乱停乱放机动车和电动自行车50余辆;清理电动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12条,更换压力不足灭火器2部,撤销私自乱拉电线2处,安装完善总控制室电闸盒保护盖1处。同时,督促指导物业企业提升服务管理,整治环境卫生、清理绿化带,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做好小区的共用部位和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促进了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规范化开展,树立了小区物业服务形象。

9.临汾开发区住房和城市建设部与滨河办事处物业管理办公室深入高层小区开展安全生产排查行动,尤其针对电动车乱停放、入户充电隐患问题督促物业尽快安装电梯梯控,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临汾开发区44个小区,共有电梯 586部,目前已安装515个梯控。实现高层“电动车禁入电梯智能阻车设备”覆盖,利用智能设备切实筑牢小区消防安全“防火墙”。同时,多次发动社区部、网格员、物业服务企业等基层力量,出动200余人次,重点对44个住宅小区、楼道内、电梯内、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区域等醒目位置广泛张贴电动自行车消防宣传系列海报1000余张,提醒广大居民牢记规范使用电动自行车,不得“飞线充电”,不得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得占用消防通道,有效提升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我市在全市整治物业服务不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利益等问题和建立完善物业企业退出机制的专项行动中取得了显著成效。各县(市、区)主管部门积极响应,以“听民意办实事”为宗旨,从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布局、绿化、消除安全隐患、规范物业收费等多个方面入手,切实解决了群众生活中的“急难愁盼”问题。这些行动不仅提升了物业服务水平,增强了居民的幸福感和安全感,还促进了小区的和谐稳定。未来,我市将继续深化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党建为引领,持续提升物业小区规范化建设水平,确保物业服务企业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共同推动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临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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