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等有关规定,我局对2024年10月25日提交资料、申请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审查,本批次申办事项2项,经初审符合要求的2项、不符合要求的0项。现将初审意见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4年10月29日至10月31日)。
一、遂宁金融商业中心(佳乐世纪城)万象中心项目(HD03-02-12)二期商业及地下室建筑垃圾产生事项
(一)申办单位:遂宁市鼎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申办事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
(三)基本情况:遂宁金融商业中心(佳乐世纪城)万象中心项目(HD03-02-12)二期商业及地下室项目地址为市河东新区东平北路以西、东湖路以南,施工单位遂宁市鼎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许可,产生的建筑垃圾种类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等,产生数量约200立方米,经分类处理后运输至遂宁市河东新区卓诚建材有限公司管理运营的市河东新区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处置。
(四)审查意见:同意办理,应在施工现场设置符合要求的建筑垃圾暂存点,分类暂存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做好污染防治措施,运往指定场所处置。许可证编号为“川J00字第2024甲3号”。
(五)许可时限:自审批同意之日起,至该公司与处置场所签订合同约定时间2024年12月31日止。
二、遂宁金融商业中心C3-1-10项目建筑垃圾产生事项
(一)申办单位:泸州润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二)申办事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
(三)基本情况:遂宁金融商业中心C3-1-10项目位于市河东新区五彩缤纷路以东、岚光路以南的C3-1-10地块,施工单位泸州润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许可,产生的建筑垃圾种类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等,产生数量约74立方米,经分类处理后运输至遂宁市河东新区卓诚建材有限公司管理运营的市河东新区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处置。
(四)审查意见:同意办理,应在施工现场设置符合要求的建筑垃圾暂存点,分类暂存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做好污染防治措施,运往指定场所处置。许可证编号为“川J00字第2024甲4号”。
(五)许可时限:自审批同意之日起,至该公司与处置场所签订合同约定时间2024年12月31日止。
社会各单位及个人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所申请许可的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在公示期内向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遂宁市船山区渠河中路663号建设大楼15楼1513办公室;联系电话:0825-2320318。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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