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4日。
如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并网上申报形式提供陈述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许可)情况有异议,均可向我局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我局对住房城乡建设类行政许可审查意见是在上饶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实行公示,从未授权或委托其他任何单位对建设类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企业进行统一公告展示等活动。如发生此类行为,均与我局无任何关系,请各行政许可申请人提高警惕,警惕不法人员借许可审查审批的名义进行非法活动。
联系地址:上饶市信州区北门街道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B栋行政服务中心2楼住建局窗口
邮政编码:334000
联系电话:8209047
附件:关于公布2024年第29批次住房城乡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查意见汇总表
上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29日
转载请注明来源本文地址:https://www.tuituisoft/blog/260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