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各区(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区)建设工程质量监测机构,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各审图机构,各相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十部门联合发布的《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要求,为推动绿色建材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加快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结合2024年10月1日实施的新修订《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强化支撑服务能力,现将我市取得中国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的预拌混凝土(砂浆)、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4年10月1日起施工图审查的民用建筑项目要严格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局部修订内容,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绿色建筑应用绿色建材比例分别达到10%、20%、30%。
二、政府投资工程、重点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高星级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工程项目鼓励采用更高比例绿色建材,助力建筑业绿色低碳发展。
三、各区(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积极推进相关企业开展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进一步扩大我市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名单。
四、建设单位应优先选用中国绿色建材产品认证产品,积极扩大选用比例。设计单位应在设计中明确绿色建材应用要求。审图机构应严格审查绿色建材应用比例指标,确保符合规定。施工单位应将绿色建材应用相关要求纳入施工方案,并严格实施。监理单位应将绿色建材应用相关要求纳入监理方案,确保其得到有效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我市取得中国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的预拌混凝土(砂浆)、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名单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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