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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关于郭铭基等2户家庭申购粤桂县域经济产业合作示范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剩余房源资格的公示

发布于:2024-12-05 19: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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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加强全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保〔2021〕6号)、《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贺州市本级棚户区改造项目剩余房源处置方案的批复》(贺政函〔2021〕308号)、《广西东融产业园棚户区改造项目剩余房源处置方案》等文件规定,我办对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贺州)管理委员会报来的郭铭基等2户家庭申购粤桂县域经济产业合作示范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剩余住房资格进行复核,该家庭符合申购条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需注明姓名、联系电话、地址等信息),并于2024年12月9日下午6:00前邮寄或直接送市房改办(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为准)。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9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贺州市八步区新风街46号市住建局6楼608室

邮政编码:542899

监督电话:0774-5132766

附件:郭铭基等2户家庭申购粤桂县域经济产业合作示范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剩余住房资格的名单

贺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3日

郭铭基等2户家庭申购粤桂县域经济产业合作示范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剩余住房资格的名单

序号申请的棚改

项目名称

住房

性质

住房类型申请类别主申请人姓名婚姻状况配偶姓名已建成城区范围内家庭住房情况是否享受过保障性住房是否租住在棚改征拆范围备注
1粤桂县域经济产业合作示范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普通商品住房剩余住房第二类郭铭基初婚谢燕玲无住房

2粤桂县域经济产业合作示范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普通商品住房剩余住房第一类柳德恙初婚陈秋良无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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