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襄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的监督管理,规范造价咨询市场秩序,提高造价咨询服务质量,根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实施办法》,决定开展襄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专项检查,全面了解襄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的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加强对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管理,提高造价咨询服务质量,保障工程总承包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检查对象
本次专项检查的对象为襄阳市政府投资和国有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建设项目提供造价咨询服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
三、检查范围
对2020年以来提供的工程总承包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进行检查,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造价咨询合同签订、咨询成果文件编制、造价控制措施执行等情况。
四、检查内容
1.企业内部管理情况
造价咨询企业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质量控制、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企业内部管理是否规范,各项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2.造价咨询合同管理
造价咨询合同是否采用规范的文本,合同条款是否明确、具体,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要求。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工作期限等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3.咨询成果文件质量
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编制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规定和标准,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计价依据是否合理,造价控制目标是否明确。成果文件的格式、内容、深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经过审核、审批等程序,签字、盖章是否齐全。
4.造价控制措施执行情况
造价咨询企业是否制定了合理的造价控制措施,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得到有效执行。对工程变更、签证等事项的处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及时进行了造价调整和控制。
5.从业人员资格
造价咨询从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存在挂靠等违规行为。
五、检查安排
项目检查具体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分三个阶段进行:
1.企业自查(2024年12月17日-12月22日)
各造价咨询企业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对本企业承担的工程总承包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全面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于12月22日前报送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重点抽查(2024年12月23日-12月27日)
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将抽取部分项目进行重点检查。抽查项目将根据项目的规模、类型、重要性等因素确定,检查人员将进行现场检查,查阅相关资料,与项目负责人、造价咨询人员等进行座谈,了解项目的实际情况。
3.整改阶段(2024年12月28日至2025年1月3日)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责令相关企业和人员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存在严重问题的企业和人员,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将检查结果纳入造价咨询企业的信用评价体系进行重点监管。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六、工作要求
各造价咨询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并积极配合检查人员的工作。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检查纪律,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检查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和准确性,确保专项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造价咨询服务水平,营造规范有序的造价咨询市场环境。
特此通知。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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