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各委托商业银行: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关于做好征信信息共享接入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司局函金[2022]5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征信信息共享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司局函金〔2022)229号)以及西藏自治区住建厅监管处关于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建设和存量贷款征信信息报送的相关通知要求,现告知在林芝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客户(含主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担保人),需在2024年12月25日前完成本人征信授权事宜。若逾期未完成,将对个人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的办理产生不利的影响。具体操作流程如下(任选其一即可)。
一、线上授权
进入微信公众号【西藏住房公积金]---人脸识别登录本人账
户---系统自动弹窗征信授权书---点击“同意授权”完成授权。
二、线下授权
职工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林芝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或委托银行网点线下签字授权,以此完成征信信息授权工作。
此项工作与缴存职工的切身利益紧密相连。近期,我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将以电话形式逐一通知相关缴存职工,各单位及缴存职工务必引起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相关工作,保障我市住房公积金存量贷款个人征信授权工作能够按时顺利完成。若未能如期完成,相关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都将受到影响。
特此通知。
(林芝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咨询热线:0894-5835333)
林芝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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