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六建房〔2017〕84号)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第30批申请撤销商品房备案的信息予以公告(见附表)。
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无异议的,将予以撤销。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17日
六安城区申请撤销商品房备案汇总表(2024年第30批)
序号 | 买受人 | 出售人 | 房屋坐落位置 | 合同备案号 | 撤销原因 | 备注 |
1 | 李 军 | 六安市太古置业有限公司 | 太古光华城10幢106铺、107铺 | XJBA202301063415010009 | 双方协商一致退房 | |
2 | 荣先宋 | 六安市博祥置业有限公司 | 六和城商住小区1幢1206室 | XJBA202104133415010028 | 双方协商一致退房 | |
3 | 陈 慧 | 六安市博祥置业有限公司 | 六和城商住小区1幢602室 | XJBA202104133415010031 | 双方协商一致退房 | |
4 | 刘文山 | 六安市博祥置业有限公司 | 六和城商住小区1幢306室 | XJBA202104133415010032 | 双方协商一致退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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