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建筑业协会、市规划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市建设监理协会,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
为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根据《珠海市建设工程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后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珠建〔2023〕50号),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在建公开招标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后监督检查工作暨日常跟踪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项目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从全市在建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抽查部分异议投诉项目、市(区)重点投资建设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日常管理中发现存在问题的项目。本次标后监督检查工作拟抽查各类项目60个,其中专项检查10个,跟踪评估50个,拟抽查项目名单见附件1,抽查工作中如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调整项目的将适时调整。
二、检查时间
12月下旬,具体日程和检查项目确定后,通过各行业协会提前一天通知项目相关主体单位。
三、检查内容
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标后监督检查的办法》(粤建市〔2009〕8号)、《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项目发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粤建市函〔2021〕649号)、《关于开展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促进招投标市场公平竞争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2〕1308号)、《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粤发改法规函〔2023〕834号)和《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深化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检查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后履行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情况,排查投标人违法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突出问题线索。重点检查: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提交履约担保和签订合同;签订的合同或补充协议是否存在违反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是否按照投标文件承诺配备项目管理机构及其到位情况;采购的材料、设备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工程形象进度、质量标准和安全管理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提供的服务成果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相关职能部门对本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招标人对投标人存在违反招、投标文件和合同约定情形的负面评价。
四、检查方式
(一)各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通知属地项目备检单位备齐检查资料(附件2)并填报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3)现场备查。
(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科、科技设计科、市建设工程造价事务中心工作人员和市规划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市建筑业协会、市建设监理协会专家分别组成勘察设计组和施工监理组,按项目检查评估表(附件4)分别开展集中审查和项目现场检查。
(三)本次检查采取量化评分,检查结束现场公布得分,事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及说明。对评价为优秀的给予诚信奖励10分,综合得分低于60分的予以诚信扣分30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开展中标后跟踪监督评估工作,是完善招投标管理与建筑市场管理和建设过程管理的联动机制,各受检项目的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须积极配合检查,备齐资料清单,如实反映情况,认真落实检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反馈整改结果。
(二)依法依规、严格检查。检查中发现有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情形,以及质量、安全等问题时,将转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业务科室依法处理。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并录入信用评价系统。
(三)检查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擅自脱离检查工作岗位,不得接受受检单位的吃请或馈赠。
附件:1.2024年全市公开招标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后监督检查工作暨日常跟踪评估项目表
2.中标后监督检查资料清单
3.项目基本情况表
4.项目检查评估表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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