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气温的骤降,元旦与春节临近,2024年12月23日,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副主任刘布和带队,对呼和浩特市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进行专项检查,主要对建筑工程十二个方面进行专项检查,(一)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情况,安全监督机构建设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和制度执行情况,开展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情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情况等;(二)工程项目安全保证体系建立情况,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施工图审查等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业人员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疫情防控责任工作情况;(三)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安全标准化建设等工作采取的措施、办法、成效和存在问题;(四)冬施项目、冬施方案的落实情况,取暖保温是否采用明火,工人食堂用火用电及卫生情况,是否拖欠工人工资等情况,(五)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部署及开展情况,落实《内蒙古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程》《内蒙古自治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控制规程》情况;(六)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制度、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职业病安全防治措施落实情况;(七)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到岗、履职情况;现场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八)施工现场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施工用电、建筑起重机械、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审、执行情况;(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使用等情况;(十)施工企业建筑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情况;(十一)停缓建工程安全防护措施、留守值班情况等;(十二)各类规范性文件宣贯、落实情况。
通过本次专项检查使各参建单位进一步提高安全认识,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贯彻“平安建设•你我他”意识,深入推进“对生命安全负责、向安全事故宣战”的思想,将“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实实在在的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也为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奠定基础。本次专项检查也为2024年安全生产守好关,为2025年安全生产开好局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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