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市房地产业协会,各区行业协会,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佛山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第十七条规定,佛山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将于2025年1月1日零时至2025年1月1日8时,按照既定规则对系统中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分值进行统一重置。重置期间,系统暂停使用。请各房地产行业企业及时在系统做好更新信用档案信息、提交加分申请、完善加入协会情况、提交业主满意度测评等相关工作。
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15日,系统开通信用分值询异功能。各房地产行业企业对信用分值有异议的,请及时提交异议申请。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无异议。
请各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区房地产业协会指导企业做好重置、询异工作。如有问题,请汇总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业务科室反映。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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