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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关于国家级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集聚区建设项目—和平镇科技产业孵化园工程(一期)施工项目经理变更有关情况公示

发布于:2025-01-04 08:4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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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对长兴县国家级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集聚区建设项目—和平镇科技产业孵化园工程(一期)施工项目经理变更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该项目于2023年6月2日开标,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1.冯凯云在担任长兴县国家级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集聚区建设项目—和平镇科技产业孵化园工程(一期)项目经理中,因脑出血死亡,不再承担项目经理职责。该项目经理在中标时无业绩加分,安吉巨峰建筑有限公司向和美工程管理服务(长兴)有限公司提出变更申请,建设单位已审核同意。

2.拟任项目经理赵君职业资格二级建造师(注册编号:浙23320220230454注册专业:建筑工程),无在建项目,无业绩奖项加分。 浙江宏正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确认拟更换项目经理业绩和原项目经理都无业绩。安吉巨峰建筑有限公司承诺在该项目开标时拟更换项目经理业绩奖项不低于原项目负责人。

以上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内向长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0572-6022736,邮箱:61468895@qq.com。

公示期从5月31日至6月6日,共5个工作日。

长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31日

3772015-14183-52-建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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