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厦府规〔2020〕8号)精神,我局拟对2023年度符合最高资质等级晋升、增产增收等奖励条件的企业进行奖励,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详见附件)第(二)(三)(四)条的本市企业。
二、申报方式
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属于免申即享,无需提供申报材料,各符合条件的企业于3月15日前,通过网络登录“i厦门免申即享平台”(https://www.ixiamen.org.cn/yyzx/202107/t20210729_90948.htm)点击“确认兑现”即可。
三、相关要求
(一)奖励政策与市、区其他优惠政策类同或重复的,企业可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申请享受。
(二)若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8122663。
特此通知。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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