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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关于2023年珠海第二轮建设工程中标后评估工作情况的通报

发布于:2025-01-06 00:4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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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珠海市建设工程中标后评估工作规则(2022年版)》(珠建招〔2022〕14号)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开展了2023年第二轮建设工程中标后评估工作,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中标后评估工作基本情况

2023年第二轮建设工程中标后评估工作评估项目在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完成招标的项目,采用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相结合的原则,按照不低于15%的比率确定60个抽查项目(详见附件1)。其中服务类(造价咨询、设计、监理)项目13个,施工项目39个,工程总承包项目8个。定向抽查发生异议、投诉的项目23个,不定向随机抽查项目37个。抽查项目总数占完成招标项目总数的15%。

从抽查项目评估情况来看,各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均建立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制度,制定了项目定标工作规则及相关内控机制,公开、公平、公正与择优的平衡得到有效体现。

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质量进一步提高,在投标人资格条件设置、入围评标环节投标人处理方式、定标方式选择、《择优推荐实施细则》《定标实施细则》制定等方面持续改进,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拒绝投标情形超越《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规定范围设置情况得到改善,存在违规或者明显不合理条款设置明显减少,以评促改作用进一步显现,《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得到有效地落实;组织招标投标活动程序更加规范,项目招标前期资料备案及时、完整,容缺承诺和招标投标情况备案制度得到较好落实;异议处理程序更加规范,调查核实严谨细致,质疑、矛盾得到有效化解;投标人投标报价集中贴近最高投标限价的顽疾得以持续扭转;与2023年第一轮评估情况相比,整体中标下浮率情况变化不大;以招标人负责制、评定分离为核心的制度创新扎实推进,逐步完善,保障了我市工程建设项目高效有序推进;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业管理得到加强,行业自律更加规范,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从业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有效促进了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二、中标后评估工作发现的问题

(一)个别项目招标前期工作深度不足、准备工作不充分。部分招标人未自觉执行《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公告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未及时发布招标计划公告公示;部分项目发布招标公告随意性大,时间仓促,项目备案、建设规模、实施计划等未明确的情况下,匆忙发布招标公告,发布招标公告后因项目规模或方案调整而终止招标和延期开标,影响了正常的招投标秩序,浪费交易平台资源,也在招投标市场留下负面影响。

(二)招标文件编制环节的主要问题:

1.个别项目投标人资格条件设置未按招标文件标准文本要求,将项目规模、工程内容、经济及技术指标等与资质等级做对应表述,或者表述不够完整、严谨细致,或者存在投标人资格条件设置资质专业不全、投标人企业性质表述不当等情况。

2.个别项目业绩信誉要素设置不规范,标准尺度和设置要求不相符,具体内容、数量设定及时间跨度要求不尽合理。

3.部分项目《项目择优推荐入围实施细则》及《定标实施细则》没有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若干措施》(珠建招规〔2022〕2号)第二十四条要求制定,存在与《业绩信誉要素表》不匹配、与招标文件专用条款不符等情况;定标实施细则编制不严谨,与选定的定标方法未完全契合;项目择优推荐、定标实施细则没有明确择优优先级别、择优竞价结合方式等。

(三)个别项目招标投标情况报告编制环节重视程度不够,招标投标情况报告书过于简略、存在笔误。

(四)部分项目因招标人内控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格,资格审查委员会、定标委员会成员专业水平不足等原因,在编制项目招标文件《择优推荐入围实施细则》《定标工作实施细则》及在择优推荐入围、定标实施过程中未严格遵循《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择优推荐入围工作指引》和《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定标工作指引》制定相应的《择优推荐入围实施细则》和《定标工作实施细则》,切实遵循公平、公正与择优的平衡有待进一步加强。

(五)部分投标人诚信意识不强,不能切实履行投标承诺,引发异议、投诉,影响项目招标活动顺利推进。

三、中标后评估工作情况分析研判与处理

根据评估发现的问题,经分析研判,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一)对10个招标文件编制不严谨,存在不符合相关规定或者不尽合理情况的项目发出警示函或者整改通知书,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异常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查找原因,在以后项目招标活动中主动纠正。整改情况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并作为本轮中标后评估资料保存。

(二)部分项目因招标人内控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格,资格审查委员会、定标委员会成员专业水平不足等原因,择优推荐入围、定标结果未充分体现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各招标人要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对异常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查找原因,制定对策,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廉政风险管控。

(三)针对部分投标人诚信意识不强,不能切实履行投标承诺,引发异议、投诉,影响项目招标活动顺利推进的问题,在及时修订发布招标文件标准文本,完善投标承诺书内容,强化投标承诺检查监督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建设,严格落实《珠海市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珠规建建〔2013〕27号)、《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珠建市规〔2021〕3号)精神,加大失信扣分、降低信用等级力度,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环境。

附件:2023年第二轮建设工程中标后评估抽查项目汇总表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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