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技术分享

政策新闻 | 南宁市出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图)

发布于:2025-01-06 16:30:21
171人 分享

《 南国早报 》2025年1月2日第 7版版面

近日,南宁市出台了《南宁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办法》明确,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配售价格,面向符合条件的工薪收入群体住房困难家庭并且实施封闭管理的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与以前的保障性住房有什么区别?谁能申请?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就《办法》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

1 谁可申请购买?四类工薪收入群体

哪些人能申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办法》明确,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工薪收入群体住房困难家庭。该类工薪收入群体,包括本市市辖区范围内城镇户籍家庭,公交司机、环卫工人、辅警、城管协管员、交通协管员等从事城市公共服务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企业引进人才等。

《办法》明确根据群体类别分类设置准入条件。比如准入条件有,无房或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2平方米;申请当月前12个月内在本市市辖区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如果单身人员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应当年满30周岁。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类别群体准入条件略有差别。本市城镇户籍家庭申请,常住户口须登记在本市市辖城镇范围。公共服务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企业引进人才等无本市户籍要求。此外,前三类家庭人均年收入须低于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企业引进的人才放宽到3倍。

《办法》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一是已享受过房改房等政策性住房或者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未按规定腾退的;二是已购买市本级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的;三是已享受市本级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的;四是已申请市本级直管公房、人才公寓或者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其他住房保障,未承诺在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时自愿退出的;五是按规定不得申请的其他情形。

2 配售价格如何?估计会比较亲民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户型面积会进行限定吗?《办法》明确,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户型面积原则控制在50~120平方米之间,以90平方米左右的户型为主。据记者了解,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已经开工,预计2027年南宁市首批房屋即可建成,90平方米左右的户型,均可满足三房两厅。《办法》没有限定普通家庭购买面积,但明确一人户家庭只能报名二房及以下户型。

不少居民非常关心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价格。《办法》提到,新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价格按基本覆盖划拨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据实核算的相关成本、加适度合理利润的原则测算确定,可允许项目间资金平衡。

2024年3月30日,广西首个开工建设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在南宁市西乡塘区秀安路1号地块举行开工仪式,拟建3栋住宅楼共325套住房。其中,70平方米两房户型25套,90平方米三房户型225套,110平方米四房户型75套,计划于2027年交付。南宁市安居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和配售任务。该公司负责人梁亮透露,价格估计会比较亲民。

3 房屋能交易吗?实行严格封闭管理

此类房屋价格比市场价低,难免有人动歪心思,如何防范呢?对此,《办法》提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行严格封闭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变更为商品住房流入市场。同时规定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不满5年的,不予回购;满5年的,因购房人工作变动离开本市等特殊原因确需退出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规定组织回购,具体回购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另外,《办法》明确了对违反选房规则、骗购等行为的处理。比如,申请人两次入围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选房名单但不参加选房的,视同放弃准购资格,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若申请人、购房人存在隐瞒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不符合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情况的,或者提供虚假材料骗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等违规情形的,取消其准购资格证;已购买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规定组织回购。(南国早报记者 李俭芹)

 

转载请注明来源本文地址:https://www.tuituisoft/blog/37253.html

上一篇:

政策新闻 | 珠海市住建局举办电动汽车库防火设计要点与实践专题线上培训会

下一篇:

政策新闻 | 宿迁1月2日中心城市建设重点工程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