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技术分享

政策新闻 | 南充市监委留置中心办案住宿用房建设项目弱电线路迁改工程施工比选公告

发布于:2025-01-10 11:15:39
25人 分享

为满足项目建设需要,我中心拟采用比选的方式确定该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相关情况及要求如下:

1.比选条件

南充市监委留置中心办案住宿用房建设项目已由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南发改审批〔2023〕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充市纪检监察教育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现邀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参与弱电线路迁改的比选。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南充市顺庆区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详见本项目比选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15个日历天。

2.4比选范围:比选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工程内容。

2.5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具有通信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比选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3年10月13 日(北京时间,下同)至2023年 10月 16  日(9:00-12:00,15:00-18:00)在南充市顺庆区长征路77号附6号301室报名并获取比选资料,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带二维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前来报名的,此项不提供)。

4.2比选人不提供其他报名和比选文件获取的方式。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10 月 20 日 15时00分,地点为南充市顺庆区长征路77号附6号204会议室。

5.2递交时须提供与报名资料相同要求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授权委托书。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南充市纪检监察教育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石先生、张先生   0817-2699632

转载请注明来源本文地址:https://www.tuituisoft/blog/38967.html

上一篇:

政策新闻 |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河南省嵩阳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等14家建设工程企业申请注销事项的公示

下一篇:

政策新闻 | 扬州市关于2023年第12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核意见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