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2023年建筑市场行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行为,营造健康有序的行业发展环境,根据我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案及计划安排,决定开展建筑市场行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现将《2023年建筑市场行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23年建筑市场行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6日
2023年建筑市场行为“双随机、一公开”
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按照我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安排,现就我市在建项目建筑市场行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检查范围
按照10%比例对市区直管新开工及接转未竣工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进行抽查;对检查期间存在投诉举报及信访舆情等问题项目进行定向检查。
二、检查依据
《建筑法》及《招标投标法》第七条、《河北省建筑条例》第五十一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河北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第五条。
三、检查内容
主要包括七个方面:一是招标投标活动不规范行为;二是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出借资质行为;三是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或延期开工行为;四是标后不履约行为;五是实名制制度落实不到位行为;六是计价活动不规范行为;七是涉黑涉恶行为。
四、检查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9日-6月15日)。在建项目参建单位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问题认真整改,并于6月15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送市住建局。
(二)市级抽查阶段(6月16日-9月30日)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下达《监督检查意见书》,责令限期改正,并在市住建局网站公开通报检查结果,涉嫌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
五、有关要求
(一)严格监管责任,确保工作质量。执法人员要认真履行法定监管职责,严格工作纪律和检查程序、标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二)强化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建设、施工、监理等各参建单位要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执业操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查漏补缺,提升水平,严禁走过场。同时,要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三)严格整改措施,规范市场行为。对检查发现问题紧盯不放,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事项、整改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
附件:2023年建筑市场行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表及材料清单
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6日
2023年建筑市场行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表
项目名称 | ||
建设单位 | ||
施工单位 | ||
监理单位 | ||
造价咨询单位 | ||
检查内容 | 检查情况 | 处理意见 |
招投标活动不规范行为 | ||
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 | ||
标后不履约行为 | ||
实名制制度落实不到位行为 | ||
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或延期开工行为 | ||
计价活动不规范行为 | ||
涉黑涉恶行为 |
检查材料清单
一、建设单位: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建筑工程施工合同;3.建设单位付款凭证;4.招标项目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5.与造价单位签订的合同及工程项目计价成果文件。
二、施工单位:1.总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进冀证);2.施工合同、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合同及付款凭证;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备案表及相关人员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表、社保证明;4.施工过程资料;5.工程项目计价成果文件;6.实名制管理资料。
三、监理单位:1.监理日志;2.监理例会纪要;3.开复工审批表(开工令);4.监理人员备案表及相关人员社保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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