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金华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经单位申请,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市建设局组织专家审查提出审查意见,经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评审委员会评审,现按规定程序将评审合格项目予以公示。
1.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2023年10月7日起到2023年10月11日止。
2.对以上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向市建设局机关纪委或局建筑业管理处反映,监督电话:82468155(机关纪委),82064626(建筑业处)。
3.反映情况要求实名反映,实事求是,内容具体。
4.请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和相关的企业对公示的工程名称(全称)、施工单位名称(全称)、监理单位名称(全称)、项目经理及总监的姓名等信息进行一次核对,如有差错,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附件:2023年度金华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名单(公示).xlsx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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